小事故快撤离 严防“二次事故”
长沙晚报讯(全媒体记者 刘琦 通讯员 高朝峰)“发生不涉及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后,不能在现场‘扯皮’,需要拍照后尽快撤离现场。”昨日上午,一场交通事故演练在麓谷大道上上演,高新区交警大队122中队民警申伟东对两名驾驶人进行“批评教育”。记者了解到,轻微交通事故发生后,双方车辆及人员不及时撤离,极易引发交通拥堵,也容易造成“二次事故”。
据公安部交管局数据统计,去年至今,全国共发生235次“二次事故”,致44人死亡、250人受伤,且大多发生在车速较快路段(高速公路为主)。事故演练现场,民警迅速对现场实施保护,疏导交通,引导车辆及时撤离。
春节假期期间,群众集中返乡、走亲访友或外出游玩,路面交通流量加大,更增加了交通事故及“二次事故”发生的几率。“发生事故后驾驶人要保持冷静,不要急于找人理论,长时间滞留在行车道内,增加了‘二次事故’发生的风险。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第一时间做好前期安全处置,属于轻微交通事故的,应迅速对现场拍照撤离;对于造成人员伤亡或无法自行撤除现场的,应及时转移车上人员到安全地带,劝离疏散围观人员,并迅速报警,等候交警处置;高速或快速路发生轻微事故的,应现场手机拍照后立即将车驶离主线行车道路,停靠到应急车道、路肩或驶出高速公路到收费站等候交警处理。”申伟东提醒。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造成交通堵塞的,交警部门可对当事人处以200元罚款。因不及时撤离引发“二次事故”的,各方当事人均要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