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安全牵动人心,但仍有人为了获利而铤而走险销售假药。近日,经安徽省岳西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县法院以销售假药罪判处谭强虎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谭强虎系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人,2011年9月与同伙熊某、张某、王某等四人商议到安徽省销售假药,并专门从衡阳市某租车公司租赁一辆商务车。四人共同出资2万余元从广东省陆丰市卓某处购买了假冒的“感康”、“白加黑”等12个品种的常用药,从湖南出发,一路将假药销售至安徽省金寨县、霍邱县、霍山县等多地药房。
2011年10月15日,四人在岳西县销售假药时被公安机关查获,谭强虎逃走。同年11月18日,谭强虎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但随后又逃跑,而其他涉案人员在2012年5月均已被法院判处刑罚。今年5月5日,逃亡一年多的谭强虎被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