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系安全带 将难逃“天眼”
长沙县新增交通监控设备,整治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交通违法
长沙晚报讯(记者 刘琦 通讯员 张珊)“当车辆通过卡口时,将自动进行抓拍,通过视频分析技术可以自动识别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推送至后台的照片,我们将人工进行审核录入,不会有‘漏网之鱼’。”昨日,记者在长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分控中心看到新增的交通监控设备,短短10多分钟就有多名驾驶人不系安全带被拍。
即日起,长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启用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抓拍系统,系统将自动记录机动车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首次启用点分别位于国道107线1596KM+550M南往北、开元路长界路路口西向东。”大队处罚室民警张阳介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长沙县交警将对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行为处以50元罚款。
长沙县交警还在大元路临空路路口、大元路黄金大道路口、长界路凉塘路路口、长界路开元路路口、黄兴大道远大路路口设置了交通监控设备,将重点对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违反禁令标志、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