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日零时起,高速公路按车辆行驶路径收取费用
长沙到株洲,车辆通行费可相差10元
长沙晚报讯(首席记者 吴鑫矾)昨晚,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发布《关于全省启用实际路径收费的通告》,全省高速公路实际路径收费系统已建设完成,并通过联网收费系统测试。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决定从2017年1月1日零时起启用“实际路径收费”模式。
车辆通行费按行驶路径收取
目前,湖南省高速公路采取的是“最低费额收费”模式,指从入口收费站到出口收费站之间如果存在两条或两条以上路径,无论车辆实际行驶哪条路径,均按最低费额路径征收通行费。
2017年1月1日零时起,湖南省高速公路启用“实际路径收费”模式,即按车辆实际行驶的线路征收通行费。
新旧收费模式有什么区别?以1型车为例,从长沙收费站到株洲北收费站,第一种方案是经雨花、李家塘到株洲北,第二种方案是经 梨东、云龙到株洲北,第三种方案是经长沙绕城东南段的鹿芝岭、云龙到株洲北,三种方案的总里程分别为61.55公里、80.48公里和85.47公里。
按目前湖南高速公路采取的“最低费额收费”模式,无论你选择哪一种方案,均只征收车辆通行费25元。启用“实际路径收费”模式后,三种方案车辆通行费分别为25元、32元和35元。虽然入口收费站和出口收费站都相同,但是行驶里程和收费金额都不同,中间相差10元。
据了解,湖南省高速公路启用“实际路径收费”模式后,收费标准没有变化,按原收费标准征收车辆通行费,计费里程将按车辆行驶的实际里程进行计算。
分两阶段启用新模式
湖南省高速公路将分两个阶段启用“实际路径收费”模式。
第一阶段:2017年1月1日零时起,湖南省高速公路36个路段、237个收费站启用实际路径收费系统收取车辆通行费,包括临长高速、长潭高速、长沙绕城高速、长沙绕城西北段高速、长永高速、长浏高速、长株高速、长益高速等。
第二阶段:2017年3月1日零时起,湖南省高速公路剩余路段的收费站启用实际路径收费系统收取车辆通行费,包括长韶娄高速、长潭西高速、长沙绕城西南段高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