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百度上搜索发现,骗子租车变卖、抵押的新闻比比皆是。为什么这些行骗者能够屡屡得手呢?
昨日,记者以“租车人”身份走进开福区一家汽车租赁公司。一名女性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记者,说:“初次租车需带本人身份证、驾照和户口簿,复印留底后缴3000元押金,就可开走小车。再次租车时,如果客户信誉良好,就不需上述材料,只要交足押金即可。”
“汽车租赁行业的恶性竞争,降低了对租车人办手续的要求。”一位被骗的汽车租赁公司负责人坦言,邵某、冯某用财大气粗的“扮富”手段轻易就赢得了他们的信任。“目前做汽车租赁的很多,行业竞争激烈,对这样的客户我们肯定很重视,尽量满足对方的要求。”
记者还了解到,在租车过程中,超时还车等现象相当普遍。但通常情况下,汽车租赁行出于为公司以后的利益以及不得罪客户的考虑,如果车子在租赁期到了后没有归还,一般不会报警,也不会寻求法律途径解决,而是让公司的员工四处寻车。
警方发现,那些从租赁行诈骗汽车的人为方便销赃,通常会伪造一整套证件、手续。一些典当行和买主贪图便宜,误以为车辆的各项手续齐全,在不知不觉的情况下成为受害者。
邵某交代,他们所骗取的汽车,转手出售的价格都很低,不到市场价的一半,对典当行和买主吸引力非常大。“这些汽车转手其实很容易,通常只需联系到买主,谈妥价格,然后付钱交车就行了。”邵某说。